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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福州4月9日电(记者孟昭丽)福州大学近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2008届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优惠政策,对通过遴选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提供相关待遇和保障政策。
记者从福州大学学生处了解到,学校将给到村任职毕业生发放一次性配套安家费1000元,给予到村任职且服务期满一年的贫困毕业生1000至5000元直接用于偿还第一年的国家助学贷款。
此外,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,如报考福州大学研究生,将享有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,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,免修实践环节学分。
据福州大学学生处介绍,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,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、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意义。为此,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、学者,集中组织每年一至两次的农村经济管理、乡镇企业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,为到村任职学生免费提供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提升服务。
据了解,福州大学通过遴选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还将获得“海西农村建设践行者”荣誉称号。(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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