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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为鼓励2008届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,引导优秀学生到基层去、到农村去建功立业,在省委、省政府制定的政策的基础上,福州大学将对通过遴选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实行5项优惠政策。
优惠政策包括:给到村任职毕业生发放一次性配套安家费1000元;设立服务农村专项奖励基金,给予到村任职且服务满一年的贫困毕业生1000~5000 元,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;凡工作满3年以上考核合格者,报考福州大学研究生的,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并免修实践环节学分;同时聘请专家、学者,免费提供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提升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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